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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9月30日电 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关于具体退税额度,《公告》指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监管层希望住房需求能够在四季度有所释放,为楼市的稳定提供一些支持,预计将对市场预期形成良好的引导效应。”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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