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产业> 正文

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 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时间: 2022-09-21 09:03:20 来源: 江苏经济报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9月9日,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局等单位联合召开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提醒会。对物业公司公共能耗费与电梯运行费收费行为做出进一步规范。

目前,江都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能耗费和电梯运行费实施代收代支管理形式,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自主测算标准,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业主预收。由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一些小区公共能耗费和电梯运行费的单独列账、定期公示等规定方面执行不严格,公共水电费和电梯电费的分摊、结余和使用情况不透明,造成有关公共能耗费和电梯运行费举报投诉较多,矛盾凸显。

根据扬州市市监局、扬州市发展改革委、扬州市住建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能耗费和电梯运行费收费行为的通知》,会议强调,各物业企业一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定期公示。二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三要主动整改存在问题。

为确保此次规范工作取得实效,今年12月份,江都区市监局将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和住建局开展整治工作,重点检查2021年度公共能耗费和电梯运行费收支和公示情况。一旦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过纳入信用管理系统及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惩戒,切实达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丁玉婷)

关键词: 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 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公共能耗费 电梯运行费

责任编辑:QL0009

为你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 2020 跑酷财经网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